1、请问青岛市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为什么最高是社平的100% , 不能多缴纳吗?
根据国家、省统一政策规定,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根据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下一步,拟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进行调整,即可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2、请问现在单位补交保险都带什么材料?几个月的可以在网上做? 若单位存在6个月内未及时为新招员工办理参保登记情形的,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个人补收业务。其他情形,则需单位填报补缴申请表,同时提供招用工手续、发放工资原始凭证、法律文书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批业务。3、请问现在补保险有什么要求,听说不用先补办用工了吗,网上办还限制6个月吗? 若单位存在6个月内未及时为新招员工办理参保登记情形的,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个人补收业务,用工备案不再作为必备条件。其他情形,则需单位填报补缴申请表,同时提供招用工手续、发放工资原始凭证、法律文书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批业务。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职工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是以什么比例计入社保卡,其余公司缴纳和个人缴纳的款项又去了哪里?个体工商户和普通的小微企业给员工投保会有什么不同?对职工个人享受的待遇一样吗?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暂按以下规定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养老金的4.5%计入。同时扣减5元大病医疗保险及在职职工个人基数的0.2%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其余部分纳入医疗统筹基金使用。根据社保相关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雇主和雇工一起缴纳五险,养老保险比例同灵活就业人员为20%;小微企业则按社保法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年限相同情形下,职工个人享受相同养老和医疗待遇。6、我单位给职工办理了解聘备案,没有操作社保停保,但发现保险已经暂停,请问:以后都可以直接办理解聘,不再需要办理停保手续了吗? 为方便参保单位,近期我局进行了部分业务集成与流程优化,其中对于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的,同步完成社保停保,不需要再到社保部门办理停保手续。7、社保现在全城通办了,我想问问,孩子刚出生,落户黄岛,现在要交居民医保费是不是也可以就近到市北区居住的街道办理。 可以到就近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8、我就职单位一直有给我缴纳社保,但是没有发放社保卡,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编号,怎么能在网络上查到自己的保险情况呢?必须要去办理社保卡才可以吗? 您可以向就职单位查询您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编号,职工编号和社保卡编号都可以作为您首次登陆青岛市人社局网站或“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的初始密码。登陆青岛市人社局网站或“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后即可查询您的社会保险缴费信息。